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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资讯 → 男子制造“沈阳女学生遭轮奸坠亡”谣言被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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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制造“沈阳女学生遭轮奸坠亡”谣言被抓
发表日期: 2011/6/14 8:44:17 阅读次数: 2886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
6月6日,某热门网络社区出现一个“新闻体”帖子:《沈阳技师学院女学生遭轮奸后坠楼身亡,幕后竟是本校教师!》。该帖称,6月5日凌晨,该校女学生梁某在沈阳市皇姑区一宾馆坠楼身亡。事发前,该女子应校长邀请到沈阳某酒楼吃夜宵时喝醉,3名男子将其搀扶回宾馆,后对该女子实施轮奸,其中一男子为“沈阳技师学院王校长”。此外,该帖还配有一女性躺在血泊中的照片。短时间内,该帖在网络各大论坛和贴吧被大量转载,引得一片哗然。

事情真相是怎样的?记者进行了调查。

焦点一:“女学生坠楼身亡”?

【调查】警方称,当日辖区内未发生意外死亡案件;110无相关接警记录

帖子称“据了解,事发后,皇姑警方赶到现场调查。”为此,6月9日,记者向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于江求证此事。于江说:“如果有大学生被强奸等造成死亡的敏感案件,我肯定会知情。我压根没听说这个案子。”

“6月5日以来的这几天,皇姑区警方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居民意外死亡的报警,更不用说女大学生死亡这种敏感案件。”皇姑区分局分管刑警的副局长李庆敏说,“如果有人坠楼死亡,会有目击者、知情人或死者家属、学校报警,但这几天没有。作为分管刑事案件的副局长,如果有大学生意外死亡这种案件,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接到信息报告。可以确定地说,这纯粹是无中生有的事情。”

在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110接警记录中,记者也没有查询到任何关于6月5日、6日有年轻女性死亡的接警报告。据悉,沈阳市警方命案侦破率高达95%以上。今年仅有4起命案尚未侦破,但均不在皇姑区。

焦点二:“事件幕后主使是本校教师”?

【调查】校方表示,没有女生遭遇此类事件;帖子当事人一切正常

在帖子中,“沈阳技师学院王校长”和其他两名男子,均“被警方控制”。沈阳技师学院有一男一女两位王姓校长,男正女副。记者在沈阳技师学院采访时了解到,帖子中“被警方控制”的王金堂校长近日工作一切正常。6月10日下午,王金堂在向记者介绍情况后,还接待了来学校考察的济南同行。学院向记者澄清:该校根本就没有女生遭遇如此事件。

由于临近暑假,沈阳技师学院学生并不多,学校秩序、气氛较为正常。沈阳技师学院几名学生告诉记者:未听说学校发生此事;但看了帖子,都感到害怕。09级数控班学生金帅说:“这个传言影响学校的名声,也影响我们的就业和前途。”“网帖完全是编造的,负面影响特别大。”沈阳技师学院办公室主任陈美兰气愤地说。

焦点三:网帖内容如何产生?

【调查】抄袭、改造某报旧闻;发帖人已被警方拘留

记者发现,这则不到1000字、配有2幅照片的帖子,与今年4月22日广西《南国早报》一则《裸体女子凌晨坠楼身亡 死前被两男子带到宾馆》的新闻报道情节、行文十分雷同。

该帖子有3个小标题,分别为“女子半夜裸身坠楼”、“警方控制三名男子”和“初步认定涉嫌轮奸”,与《南国早报》报道中的3个小标题基本一样,只是将“两名男子”变成“三名男子”;甚至连保安说的“太可惜了,那么年轻漂亮的姑娘,就这么走了”都一样;回忆事发过程、报警过程和警方出警过程,几乎一字不差;出事女学生都姓梁。

6月10日下午,记者得到消息,发布此帖的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。该男子32岁,详细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【链接】

网络诽谤也是犯罪

渤海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何村教授分析,当前,数以亿计的网民天天从网络上获取信息,网络对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,但是网络社会并不虚拟,也不会成为法律的真空。“网络上诽谤,如果造成严重后果,也构成诽谤罪。”何村说,公民如果任意侵犯他人权利,轻则要承担民事责任,重则就会受到刑事追究。

何村同时建议:网络社区、论坛设置更正、辟谣的专栏,为被诽谤者提供一个澄清的机会,避免以讹传讹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;网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;公安网监部门也应加大监控力度,对散布不实信息、造成重大影响的,主动出击查处造谣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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