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日前联合下发《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“小产权房”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、住建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、销售“小产权房”的紧急通知》有关决定,坚决遏制违法建售“小产权房”行为。
通知明确,“小产权房” 清理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,由区、县政府负主责。区、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,严厉查处所在区域的“小产权房”项目,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严肃处理,从根本上遏制新建、续建、续售“小产权房”。
通知重申了国土资源、住建等相关部门在“小产权房”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责,要求各部门加强联动,协作互助,齐抓共管,履职到位,共同扎实做好清理查处各项工作。
通知要求公开通报违法建售“小产权房”违法行为。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群众举报信息,接受群众对新建、续建、销售“小产权房”行为的举报监督,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公诸于众;同时,及时了解并收集区、县“小产权房”清理整治情况,定期上报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,并向各区、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