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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资讯 → 广西一起刑案4名辩护律师被指妨害作证均被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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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一起刑案4名辩护律师被指妨害作证均被抓
发表日期: 2011/6/23 16:12:11 阅读次数: 2795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据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 广西北海市21日通报称,当地侦办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采取强制措施。经审讯,4名律师教唆、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,从而推翻检方指控,“致使案件审理工作陷入僵局”,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。

  一宗刑案中4名辩护律师“全军覆没”,在中国司法史上实属罕见。

  两次开庭仍未判决

  4名律师分别为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、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忠汉、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思方律师、广西青湖祥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武诚,系北海市开庭审理的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。

  根据该案起诉书,2009年11月14日,裴金德等人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口角,遭对方追打后逃走。随后,裴金德等人的老乡喊来裴贵、杨炳棋、黄子富等人,与黄焕海等3人再度发生冲突。最终,黄焕海被发现死于北海市水产码头的海中。19日,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对黄焕海案立案侦查,22日刑拘裴金德等7人。2010年8月9日,北海市检察院对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同年9月26日,该案在北海市中院开庭审理。

  检方指控称,案发当天第二次冲突后,裴贵等人在裴金德指使下将黄焕海带至北海市水产码头,裴金德随后乘摩托车赶到,众人将黄焕海殴打致死后扔进大海。对4名被告人的多次讯问笔录里均有对死者多次拳打脚踢、使用“牛百叶尖刀”砍死者头部、胸部和屁股的情节。

  据了解,由于多依据被告人的口供,没有其他人证、物证,此案半年多经历两次开庭仍未判决。

  被告称遭刑讯逼供

  4名律师分别担任本案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。其中罗思方是裴金德的辩护人,梁武诚是裴贵的辩护人,杨在新和杨忠汉分别担任杨炳棋和黄子富的辩护人。

  律师们否认检方指控,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。杨在新在辩护词中称,根据同案多人的供述,当天第二次冲突后,裴金德曾在电话中要老乡放走黄焕海等人,随后与朋友去旅馆睡觉;无证据证明裴金德指使行凶,无证据证明裴贵等人打死黄焕海;因为裴金德不在现场,起诉无法成立。

  根据杨在新的会见笔录,2010年9月6日的会见中,杨炳棋自述曾遭公安机关刑讯逼供:“我在海城公安分局被吊、被打,现在左手还有痕迹。”

  律师们还指出,检方指控的有关内容与尸体鉴定结果不符。根据2009年11月23日北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黄焕海尸体检验鉴定书,黄焕海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。黄焕海除左面部和鼻部见条状擦伤痕和片状擦挫伤痕外,全身没有任何伤口、淤血和肿块。

  四名律师均被带走

  今年6月14日上午,律师杨在新和杨忠汉分别被警方带走。6月18日,杨在新的妻子黄女士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,杨在新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。据悉,4名律师中仅杨在新和杨忠汉的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。截至21日,罗思方和梁武诚的家属尚未收到相关通知,因而不确定两人的状态。

  此外,3名曾接受律师调查取证的女性宋启玲、杨炳燕、潘凤和也被刑拘。3人对律师称,案发当晚曾与裴金德在一起,其中宋启玲整晚与裴金德在一起。

  律师被指妨害作证

  21日,北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确认公安部门已对4名律师采取强制措施。其中,杨在新和杨忠汉被刑拘,罗思方和梁武诚被监视居住。

  通报称,因认为3名女性证人的证言与“查明的事实”不符,有作伪证嫌疑,今年2月2日和3月7日,北海市公安局分别刑拘宋启玲和杨炳燕,6月6日又将杨炳燕传唤到案。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,证实3名证人作伪证包庇裴金德等人。裴金德等4名被告人承认,翻供系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。

  通报称,杨在新等4名律师教唆、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,从而推翻检方指控,“致使案件审理工作陷入僵局”,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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