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与隋某是通过网络相识并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,结婚后由于双方对对方的感觉总是沉浸在网络里的印象,和现实生活中差距太大,加之双方互相猜忌,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.
双方拿到离婚判决后,纠葛却并没有结束,原因在于隋某为了购置婚房,在双方正式领取结婚证前向岳母也就是张某的母亲马某借了8万元钱,离婚时没有做为个人债务予以确认,同时法院判决隋某购置的婚房属于个人财产.由于双方婚后矛盾极大,所以在离婚后马某要这笔借款时,隋某予以否认.好在细心的张某在一次谈话过程中录了音.
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,张某的母亲马某委托了刘军律师,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,先与隋某电话联系,后又当面沟通,隋某坚决否认借款事实.在此情况下,刘军律师没有立即起诉,而是收集其他证据,在取得马某的取款记录,买房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言和其他一些辅助证据的情况下,刘军律师依法代理马某起诉到法院,在立案后,刘军律师及时提出对录音证据进行鉴定,心虚的隋某最终不敢配合鉴定,最终法院根据录音证据和隋某不敢鉴定的事实,结合其他证据,并充分听取了刘军律师的意见,判决原告胜诉,录音证据有效.
最后马某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拿到了属于自己的8万元钱. |